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本所先后担任青岛市百强企业第五位的山东六和集团和康地恩实业、大鹏创业、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青岛影视基地、青岛昊悦机械、青岛举鑫帮厨等60余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泰安经纬、陕西石洋、上海大江、青岛亚联房地产公司、刀具厂等企业的改制、重组、收购等法律服务业务,先后为新希望集团与六和集团的合作事宜、青岛九方集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利塑料制品公司、青岛机床刀具厂等企业的股权确认,清算事务,为青岛崂特啤酒公司,山东六和集团、康地恩实业筹备上市业务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青岛华腾达石油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韩国LG公司在青岛投资项目进行谈判及签订合同等。
本所自设立先后办理刑事辩护、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租赁、货运代理、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民事侵权、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及各类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荣誉称号: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荣获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的良好企业”荣誉称号;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本所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为宗旨,多年来的法律服务培养了一支具有优秀职业素养的律师队伍,他们共同的品格是:尽职尽责、优质高效、诚信执业、不断进取。他们共同的愿望是:以精深的专业知识、优良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解除事业发展的障碍和生活工作中的困惑烦恼。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愿与您携手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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