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体系,完善法律管理等相关制度,防范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
3.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4.参与集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和有效。
5.指导集团所属法人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法人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建设提出建议。
6.对集团公司和法人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或协助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7.其他应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法纪,品行端正,诚信廉洁。认同同仁堂文化,爱护同仁堂品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行业资源对接能力,领导技巧和才能,出色的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较强的判断能力、决策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计划能力和谈判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市场感觉敏锐,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工作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攻坚克难。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任职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
7.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
2.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或仲裁员身份其中之一,遵守法律职业道德。
3.精通法律业务与合规管理,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10年及以上法律从业经历且最近3年从事总法律顾问工作。
4.应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1)具有国家机关(县处级)领导人员任职经历(身份),现任正处级干部职务;(2)具有中央企业、省级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首席法务官)或法律事务部门正职;(3)担任2025年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首席法务官)等相当层级职务;(4)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2025年拥有在岗执业律师30人以上)担任合伙人满3年,且从事执业律师10年(含法官、检察官职业经历)以上、工作期间无未结投诉的。
工作地点

公司信息
公司介绍
同仁堂品牌始创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清雍正元年)为清宫供御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使饱经沧桑的同仁堂获得了新生。1992年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并于2001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在同仁堂集团逐步建立完善。1997年旗下同仁堂股份在上海上交所上市,2000年同仁堂科技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3年同仁堂国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同仁堂集团整体实力跃上了新台阶。2019年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着眼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谋划同仁堂集团新时代发展的战略思路,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战略咨询,开启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同仁堂集团坚持以中医中药为主攻方向,目前在经营格局上形成了以制药工业为核心,以健康养生、医疗养老、商业零售、国际药业为支撑的五大板块,构建了集种植(养殖)、制造、销售、医疗、康养、研发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条。以同仁堂国药集团在香港建立生产基地为标志,实现了从“北京的同仁堂”、“中国的同仁堂”向“世界的同仁堂”跨越,目前已经在五大洲2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营服务终端,加快了中医药国际化的步伐。拥有七个子集团、两个院和多家直属子公司,2400多家零售终端和医疗机构可以常年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服务。拥有36个生产基地、110多条现代化生产线,可生产六大类、20多个剂型、2600多种药品和保健食品,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乌鸡白凤丸等一大批王牌名药家喻户晓。拥有一个国家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技研发体系健全。仅“十三五”以来,完成新产品研发265个,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巴戟天寡糖胶囊填补了中药治疗抑郁症的空白。坚持创新工艺技术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彻底改变了中药生产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2018年营业总收入190亿元,利润总额27亿元,资产总额突破290亿元,自1992年集团组建至今,累计实现利税365亿元,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先后荣获了“中国商标金奖-商标运用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特别奖”,“首届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新中国成立70周年医药产业脊梁企业奖”等荣誉称号。同仁堂集团作为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坚持走经济实体与文化载体协同发展之路,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文化传承责任,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传承中医药文化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同修仁德,济世养生”是同仁堂创立的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同仁堂不变的宗旨。同仁堂将“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但愿世间人无病,哪怕架上药生尘”等古训内化为企业行为准则,造就了同仁堂“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制药特色,奠定了同仁堂质量和诚信文化的根基。坚守工匠精神,传承创新,薪火相续。同仁堂集团拥有同仁堂中医药文化、传统中药材炮制技艺、安宫牛黄丸制作技艺3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一批市级、区级“非遗”项目,有国家、市、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7位,同仁堂中医大师41位,中药大师8位,特技传承师20位。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四带四促”党建创新文化传承行动,推进党建经营双考核,使珍视品牌、团结奋斗、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得到新弘扬,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