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审查、调查、处置违反党纪国法案件,并向上级纪委或者监察机关报告;
2. 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
3.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加强预防腐败工作;
4. 协助完成纪委日常工作,协助上级纪委或者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马克思、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2、政治素质好,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热爱纪检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有激情有干劲,敢闯敢试,勇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创新开拓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不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影响聘任的情形。
5、能独立完成一定的纪检工作,具有纪检监察、财务会计、审计、法务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具有专业相关中、高级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优先;
6、具有较强的洞察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好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善于总结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