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2.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具有10年以上高校(含民办学校)办公室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教育教学法规,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5.具有很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与应急处置能力,能有效统筹校内各部门资源,协调外部政府机构、合作单位等关系。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同行业竞争力的待遇,经面试后商谈;
2.试用期2个月;
3.五险一金;
4.享受餐补、免费班车、节假日补助、福利住房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