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和医院党委的保证监督下,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与后勤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公益性、医疗质量与安全、运营效率、持续发展与员工福祉负责。
任职要求:
1、55周岁及以下,硕士学位及以上,正高级职称。
2、具备二级及以上医院、副院长及以上领导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备三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管理岗位负责人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其他要求: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清正廉洁,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业界声誉好;
2.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