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双向汇报管理:向委派企业与被派驻企业负责人双向汇报工作,定期提交财务工作专项报告,确保财务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协调双方财务相关决策衔接。落实委派方人才培养要求,推动财务团队与委派方财务体系协同联动。
2.财务监督管控: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情况,核查资金收支、成本核算、费用报销等财务事项,防范财务风险与合规风险。
3.财务指导支持:指导和完善企业规范财务操作流程,协助建立符合项目实际的财务管控体系,搭建和完善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全面统筹财务核算工作,定期报送企业财务报表,并出具报表、国资委快报、财局快报;统筹内外部审计、年度决算工作。
4.预算与成本管理:统筹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差异并提出调整建议;管控项目运营成本,推动降本增效,确保成本支出符合企业战略规划。
5.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负责企业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提出优化建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6.资金、资产与税务管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调配资金,保障企业关键业务资金需求;监督企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配合税务筹划工作,监督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事项,保障税务合规。
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符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政治要求。
2.学历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CPA)、税务师等资格证书者优先。
3.工作经验:具有8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商业或相关领域财务管理岗位经验者优先;有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4.能力要求:熟悉财经法规,具备较强的财务专业判断能力、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能独立开展财务分析与管控工作;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可有效衔接委派企业与被派驻企业运营团队财务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和善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与执行力,能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与工作要求。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委派方与被派驻企业的工作安排;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认同企业价值观与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