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用工程系统运行管理:如蒸汽、氮气、压缩空气、工艺水/纯水、循环水、冷冻水、电力等系统的稳定供应。
2.制定和执行操作规程、点检表、巡检路线,确保设备按规范运行。做好公用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公用系统操作人员和电力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查公用系统人员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设备使用日志等记录。负责确认/验证和再确认/再验证工作。落实安全、环保、GMP/合规要求,确保公用工程符合法规和审计要求。编制和更新公用工程相关的SOP、台账、记录,配合各类内外部审计。
4.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和故障,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公用工程相关的技术改造、新建项目的方案论证、实施与验收。
6.监督公用工程能耗、成本控制,推动节能降耗项目。
7.负责公用系统的能源日报表和月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公用系统能源对外联系、决算、付款工作。
9.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