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岗位属于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岗位职责:
1、能较好地执行项目经理制定的审计方案,能够独立完成审计项目某个会计科目的审计、编制工作
2、对会计报表、会计资料、会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沟通,提出改进建议和决策依据。
3、能够与被审计、评价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对接,完成具体审计工作
4、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工作档案资料的归集和造册。
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等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国家财务政策、会计准则, 精通审计、税务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及业务流程以及会计核算方法,有志于在审计行业发展;
3、能够接受出差,能较好地执行项目经理制定的审计方案,具备基本的工作沟通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能力,工作细致认真,勤思好学。
4、有一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注册会计师单科合格者优先。
公司简介:
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区分局核准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验资、财务审计、会计业务咨询。 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是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7月经湖南省财政厅批准脱钩改制,更名为湖南新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一支年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执业队伍,现有从业人员8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3人,其他拥有各项执业资格和职称的人员占90%。
公司具有湖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资格、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确定的司法鉴定、审计及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同时入围湖南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入围中介机构库、湖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服务库、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所涉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长沙县审计局审计中介机构库、长沙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服务库、长沙市国资委、株洲市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库、各大金融机构的审计中介机构库。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严谨执业,公平公正,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无任何不良记录,未发生任何的合同诉讼及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