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1、制度建设:组织消防法贯彻落实,编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验收:组织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核、评估、验收、材料备案等;监督检查所属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
3、设施设备:建立设施设备台账,组织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有效;对老旧损坏设备进行修复。
4、消防检查:建立并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机制;组织季节性消防安全检查;对所属单位及各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5、应急管理:建立灭火与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
6、事故调查:组织建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落实调查,编制调查报告,落实责任追究工作。
7、其他:对接并维护属地及上级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求。
任职资格:
1、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安全工程、环境工程、消防安全、工程设备及相关专业;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3、3年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熟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知识;具备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及管理经验。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良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能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