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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岗

面议
  • 天津滨海新区
  • 无经验
  • 本科
  • 全职
  • 招11人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承担天津滨海高新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综合协调、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参与天津滨海高新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现场勘查工作;
承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
承担防汛期间和重点时期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工作,在汛期、冰冻雨雪期和森林防火期对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工作;派驻企业安全监管,日常安全生产指导帮扶和巡查工作;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35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6日及之后);具有工程类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6日及之后);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并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
1.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材料类、交通运输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地球物理学类相关专业;
2.能够随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适应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应急管理实战化工作;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化工或工贸企业专职消防员、退役军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具有现场应急救援或培训演练等方面工作经验者、应急救援队人员优先考虑;
4.具有工程类副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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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滨海新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位发布者

HR/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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