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从事居家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家护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及短期陪护工作。
二、任职要求
- 有护理、照护相关从业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 初中以上学历,擅于学习思考。
- 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热爱老年事业,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爱心和责任心。
- 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家庭护理、养老机构护理经验优先考虑,具有护理员、长期照护师、康复保健等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薪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遵守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