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 2月3日

专职律师

5000-8000元
  • 沈阳沈河区
  • 1-3年
  • 本科
  • 全职
  • 招1人

职位描述

律师执业证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律所民商事行政法律刑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知识产权诉讼律师
岗位职责
1.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和独立承办案件能力;
2. 能够独立完成律所交办的公共案件、独立出庭完成诉讼程序;
3. 能够独立的对法律基础关系、证据等相关环节进行分析把控;
4. 与委托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
5. 其他日常事务。
任职要求
1. 具备律师执业证、能够独立完成出庭等诉讼程序;
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敬业精神及沟通能力,对工作充满热情,学习能力强;
3. 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
4. 具有民商事、刑事案件诉讼经验优先;
5. 有较强的执业经验,热爱律师职业,勤勉尽责,执业纪律良好,三年内未受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 认同东方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适应律所创新发展模式。

工作地点

沈阳沈河区辽宁有色大厦(南门)1301

职位发布者

马利/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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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ogo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系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八年四月,曾经是天津市乃至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六年底,我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至今,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涉外机构的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千件,并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案件和法律事务。我所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兼并、债务、婚姻家庭、继承、赔偿、涉外法律事务等诸多领域。我所人员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天津市乃至全国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我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我所现为以承办民商事法律事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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