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 1月20日

法律顾问

4000-7000元
  • 沈阳沈河区
  • 1-3年
  • 大专
  • 全职
  • 招1人

职位描述

律所/第三方律所工作经验销售性质红圈所工作经验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岗位职责:
1、公司提供线上客户资源,通过电话沟通形式了解案件情况,把握当事人需求,及时接电解答并进行邀约,完成团队制定的销售目标;
2、做好线上负责平台的客户信息汇总、及时进行跟进以及定期做好定期的客户回访和维护管理;
3、与律师沟通当事人基本案件情况,配合谈案律师完成接待和签约工作,全流程跟进律师服务;
4、配合团队处理日常事务;
5、在律所坐班,负责日常委托合同的磋商。
岗位要求:
1、法学专业优先,具备法律咨询和市场营销经验一年以上,有法律实践工作经验者、公、检、法工作背景者优先录用;
2、形象稳重,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亲和力;
3、学历能力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4、认同律所管理模式和文化理念,与律所共同发展,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配合意识;

工作地点

沈阳沈河区辽宁有色大厦(南门)1301

职位发布者

马利/人事经理

昨日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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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ogo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系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八年四月,曾经是天津市乃至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六年底,我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至今,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涉外机构的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千件,并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案件和法律事务。我所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兼并、债务、婚姻家庭、继承、赔偿、涉外法律事务等诸多领域。我所人员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天津市乃至全国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我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我所现为以承办民商事法律事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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