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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

3000-4000元
  • 沈阳沈河区
  • 经验不限
  • 本科
  • 全职
  • 招1人

职位描述

红圈所工作经验英语可作为工作语言公检法工作经验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事务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服务咨询服务商业代理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岗位要求
需要通过法考!!!
1.国内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毕业;
2.对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业务领域有浓厚的兴趣,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
3.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强大的文字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执行能力,能对相关专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深度专业文章;
4.具备良好的法律检索能力、熟悉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
5.对自己的专业能力非常自信、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习惯、能承受工作压力、团队合作意识强;
6.诚实可靠、品行端正、细致好学、踏实认真;
7.完成团队合伙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
8.有驾照者优先考虑。福利待遇
1.五险;
2.奖金绩效;
3.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4.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培训以及法律专业实务书籍以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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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沈阳沈河区辽宁有色大厦(南门)1301

职位发布者

马利/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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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ogo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系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八年四月,曾经是天津市乃至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六年底,我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至今,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涉外机构的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千件,并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案件和法律事务。我所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兼并、债务、婚姻家庭、继承、赔偿、涉外法律事务等诸多领域。我所人员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天津市乃至全国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我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我所现为以承办民商事法律事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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