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 2026-03-05 00:00:00

精神科医生

6000-12000元
  • 长春朝阳区
  • 经验不限
  • 学历不限
  • 全职
  • 招1人

职位描述

公立医院二乙医院执业医师证
任职要求:
1.精神卫生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学历不限。
3.第一执业地点需注册在康复中心。
岗位职责:
1.依法执业:严格遵守《精神卫生法》及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2.对门诊患者进行诊断、治疗、风险评估与随访管理,保障诊疗安全。
3.重点识别、评估和处置自伤、自杀、冲动、外走、暴力等高危行为,及时干预与转诊。
4.质量与安全:规范书写病历,落实合理用药、院感防控、危急值及不良事件上报。

工作地点

长春朝阳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职位发布者

刘女士/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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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ogo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吉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隶属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吉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吉林省残联康复医院牌子,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555号。中心综合服务设施是吉林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7000平方米,于2012年5月落成投入使用。中心集教育康复、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康复工程为一体的综合性省级康复机构,是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省(市)工伤辅助器具适配定点医疗机构;全省残疾人康复示范指导机构,辅助器具省级资源中心。省内各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康复医学定点带学带教基地,省中医药管理局康复医学科研科教课题申报单位。中心开放康复床位150张,拥有国际国内先进的康复治疗、假肢矫形器设备近百台,大型医疗设备 10余台。拥有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康复工程等人才队伍 26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队伍的 76.36%。中心主要承担为残疾人进行系统的功能测评及制定康复计划;开展康复医疗、物理治疗、语言治疗,传统疗法、利用综合治疗及康复工程技术等手段开展康复训练和辅导,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检查、康复治疗、康复服务;开展康复科研、学术交流、带学带教工作等。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培训康复技术和管理人员。中心秉承“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服务理念,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动残疾人康复医疗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打造以康复医疗为主体、康复工程和康复教育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为实现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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