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学生心理咨询现场咨询
本招聘公告同步在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nvce.edu.cn/〕“信息公开-招聘”发布,应聘者请至学校官网查看下载相关附件,符合条件者按公告要求投递至邮箱。
招聘主体:
遂宁能源职业学院
工作地点:
四川遂宁
用人部门:
学生处
年龄、学历等:
中共党员,具体参见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招聘-附件。
具有个人及团体咨询经验;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相关专业要求:
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职责:
1.能够运用人本、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沙盘等咨询技术,能独立咨询个案;做好学校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讲座、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绪减压等各类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
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修养良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聘材料提供须知
凡有意愿参加公开招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在学校官网〔https://www.snvce.edu.cn/〕“信息公开-招聘”进入对应的页面下载附件并填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并发送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的压缩包至学校邮箱(因平台限制,邮箱地址参见学校官网)。
报名资料提交,其中①-④为必须提交项:
①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荐表》(附件2,附上本人照片),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扫描件。
②有效身份证,提交PDF版扫描件。
③本人所有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证明(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附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的,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提交PDF版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留服认证扫描件。
④无犯罪证明,提交PDF版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提交PDF版扫描件。(若有)
⑥获奖材料,提交PDF版扫描件。(若有)
请务必按要求进行完整全套资料提交,以便工作人员开展资格初审。
以上岗位均长期挂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批适时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岗位满员后不再接受报名。
招聘主体:
遂宁能源职业学院
工作地点:
四川遂宁
用人部门:
学生处
年龄、学历等:
中共党员,具体参见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招聘-附件。
具有个人及团体咨询经验;有较好的文书写作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相关专业要求:
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职责:
1.能够运用人本、认知行为疗法、精神分析、沙盘等咨询技术,能独立咨询个案;做好学校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讲座、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绪减压等各类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
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修养良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身心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聘材料提供须知
凡有意愿参加公开招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在学校官网〔https://www.snvce.edu.cn/〕“信息公开-招聘”进入对应的页面下载附件并填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并发送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的压缩包至学校邮箱(因平台限制,邮箱地址参见学校官网)。
报名资料提交,其中①-④为必须提交项:
①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荐表》(附件2,附上本人照片),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扫描件。
②有效身份证,提交PDF版扫描件。
③本人所有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证明(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附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的,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提交PDF版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留服认证扫描件。
④无犯罪证明,提交PDF版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提交PDF版扫描件。(若有)
⑥获奖材料,提交PDF版扫描件。(若有)
请务必按要求进行完整全套资料提交,以便工作人员开展资格初审。
以上岗位均长期挂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批适时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岗位满员后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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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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