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等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办法。
3.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4.组织项目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取证工作。
5.负责项目质量信誉评价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
6.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
7.负责优质工程规划、评比、验收、申报联系工作。
8.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规划、指导、验收、评比、申报工作。
9.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职业健康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质量整顿工作。
10.参与或组织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并与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及时配合对事故进行结案或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
11.负责对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二、任职条件
1.政治面貌:无要求;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3.年龄:50岁及以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有10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③持有一级建造师或安全工程师、安考C证。
三、工作地点: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