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东方大酒店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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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宁阳县东方大酒店成立于2008-09-09,法定代表人是李建忠,注册资本5万元,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从事正餐服务业务,经营范围包含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洗浴服务;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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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宁阳县东方大酒店
法人代表 李建忠
成立时间 2008-09-09
企业类型 个体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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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宁阳县城七贤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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