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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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前身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1982年3月,深圳市司法局创办了“深圳市法律顾问处”,1983年10月更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本所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是一所规模较大、业务开拓较广、管理比较规范、知名度较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金丰城大厦B座21楼,地处本市金融、证券、房地产交易、商贸、信息、交通的枢纽地段。
本所拥有1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现代化的通讯设施,建造了先进的文字数据处理系统和最新的法律法规库及完备的案例资料库,同时还有一个非常专业的营运管理团队。
本所现有职员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60多人,汇聚了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管理等的复合型人才,完全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以及中国加入WTO后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此外,本所还聘请了在法学界及各专业领域有高深造诣、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为本所解决业务中的法律疑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打造了优良的营运管理团队。
根据业务的需要,本所下设刑事部、知识产权部、房地产部、民商部、人事劳动争议部、国际部、清算部、证券部八个专业部门。
1993年3月,本所取得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证号99208),是中国最早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2年7月,本所取得专利申请代理从业资格(机构代码号44221),是广东省第一家取得该种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004年8月,成立广东国欣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5年5月,有幸成为深圳大学法学院研究实习基地。
2005年10月,被广东省律协授予“二十载改革先行,度春秋历久弥新”荣誉。
2006年3月,被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协授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在二十多年的发展中,本所与境外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确保了本所的涉外业务获得境外律师及时有效的帮助。
本所既是深圳国有制律师事务所的先驱,又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摇篮,律师制度改革后,以本所律师为发起人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达十多家。
本所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和理念、勤勉尽责的执业风格、追求卓越的发展目标。二十多年来,本所律师以务实敬业的精神、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与社会各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本所将秉承国办所律师的优良传统,凭借综合大所的整体优势,迎接时代进步对律师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国欣荣誉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成立20周年纪念
二十载 改革先行
度春秋 历史弥新
——广东省律师协会
专 业 代 理 机 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优 秀 专 业 委 员 会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优势法律服务项目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本所的优势法律服务项目。2002年7月,本所取得专利申请代理从业资格(机构代码号44221),是广东省第一家取得该种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在这十年内,我所代理了数千件专利以及商标申请、复审、无效案件,主要客户有华为、康佳、创维、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日海通讯公司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我所大多数专利代理人同时也具有律师资格,在代理大量专利商标案件的同时,也有着非常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经验,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有:
● 代理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闪存盘专利侵权系列案,其中,诉北京华旗的闪存盘专利侵权案及诉SONY发明专利侵权案分别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及国际IT巨头在华涉嫌侵犯专利权第一案,且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对发明专利临时保护的解释最终被最高院司法解释所采用。
● 代理艾威梯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IVT)蓝牙应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本案不但成功地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扰,而且原告获得的赔偿数额也是一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难以企及的,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新的思路。
● 代理华为公司著作权及商业秘密案件,该案是目前国内侵犯商业秘密、著作权案件领域内权利人获得保护范围较全面的案件之一,取得了仅依靠诉讼手段难以实现的成果。
● 代理深圳市德劲电佑公司、深圳市多彩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应诉美国矽玛特有限公司提起的“按照运动图像专家组标准的便携式放音系统”发明专利侵权案,本案有效阻止了美国矽玛特公司对珠海炬力在美国及中国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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