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远洋渔业龙头企业——中国水产总公司控股的股份制远洋渔业企业。主要从事远洋捕捞、水产品加工出口、修造船及港务工程、渔业劳务外派、远洋渔业人才培养、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是中农发集团和中水总公司确定的我国“北方远洋渔业基地”。
公司所在地港城烟台,是我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公司远洋捕捞船队遍布太平洋、大西洋,长年在阿根廷、秘鲁和智利外海渔场从事鱿鱼钓和大型底拖网作业,年均产量3万多吨。作为中水总公司的控股企业,烟渔公司秉承中水总公司“拼搏、奉献、务实、创新”的核心价值理念,把握机遇,加速调整,打造具有竞争力、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现代远洋渔业企业,打造实力雄厚、发展后劲强劲的我国“北方远洋渔业基地”。
二、招工条件
1. 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分,精神状态正常,裸眼视力1.0以上,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青年(招工人员应详细告知新招船员的工作性质、地点、流程等);
2. 年龄在18—39周岁;
3.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三、工资待遇及岗位培训
1、船员分配实行计件工资制,根据个人的鱿鱼钓产量和所在鱿钓船产量按年度结算;
2、新招收船员在完全遵守公司、远洋渔业公司和船上的规章制度出满勤,完成船上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年底全年总收入保底为50000元。
3、劳动报酬的兑现方法;新船员按月发放基本工资,船员薪酬按年度进行结算,由公司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
4、新招收船员出海后享受公司提供给鱿鱼钓船员每人每天22元人民币的伙食费标准,由船上统一安排。
5、新招收船员由当地渔业监督部门统一组织学习渔业船员专业培训知识,考试合格后由渔业监督部门签发四小证和服务簿,培训办证、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组织新招收船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400元,办理完出国离境手续后发放,由公司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
6、公司负责为新招收船员申办海员证,海员证押金200元。海员证到期、船员回国后退还。
四、双方基本责任
公司责任:
公司属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劳动保护、保险、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依法制定,船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亡等意外事件,公司均按国家有关政策处理。
船员责任:
1.船员必须遵守外事纪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必须遵照操作规程。
2.在被派到国外渔场作业后,如因个人原因在合同期未满前,提出回国的,往返飞机票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按时交款的,甲方将依法追究。
3.从居住地到烟台的往返路费由本人负担。
4、新招船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3)2寸白底彩照20张。
双方的具体权利和责任遵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五、合同基本内容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24个月,中途不安排回国。
2.工作内容:公司及船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新招收船员从事船员工作,船员应按照公司及船方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及时对船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为船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合同约定,公司海上捕捞作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市北马路179号
咨询电话:0535-6606487
负责人:杨经理1358355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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