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9月成立,负责长沙市和广铁集团湖南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大队、财务会计处、稽核处、人力资源处、科技信息处、远程服务部等9个处(室)和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等9个管理部,下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近年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帮助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资金运行总体平稳、民生保障卓有成效、管理服务优质高效。长沙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心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湖南省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 “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2020年1-9月,长沙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3354家,新增开户职工178340人,完成归集126.15亿元,同比增长19.11%。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归集总额1019.66亿元,归集余额513.1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8.34亿元,同比增长17.76%。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93户、52.4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49%、23.97%。截至9月底,住房公积金个贷总额671.62亿元,个贷余额455.33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8.73%。完成业务收入11.9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6.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7%、18.13%。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8.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9.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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