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发展局是三亚市政府发起并依法登记设立的法定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三亚旅游推广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三亚旅游的宣传与推广,融合会展会奖、节事活动以及旅游业周边产业,联合旅游企业进行共同营销,承担对外旅游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选聘岗位职责:
(一)主持三亚市旅游发展局日常业务工作,牵头推进三亚旅游宣传与推广、旅游营销渠道拓展、旅游市场研究、旅游产品开发、境外航线开发及城市品牌形象推广等工作;
(二)落实三亚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履行三亚市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
(三)执行理事会和局党委会的各项决策,召集并主持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局内行政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
(四)定期向理事会和局党委汇报重大事务推进情况;
(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次选聘面向全球,不限国籍和身份。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尊重中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制度安排以及民族感情、文化习俗;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诚实守信,廉洁从业,无不良从业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中英文均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放宽上限不超过3岁;
2.具备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交通运输类、经济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上述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3.具有5年以上旅游、航空、宣传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国内外旅游市场规则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宣传推广和统筹协调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具备海外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者优先;
4.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大型传媒集团管理层任职经历,或在航空、旅游、宣传等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担任过管理职位(管理职位比照现任正处级干部或副处级2年以上干部)者优先;
5.除中英文外,能熟练掌握多国语言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有犯罪记录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采取其他类似措施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专业伦理的;
4.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5.其他不适合聘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