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发展壮大天津装备制造业的信心和干劲,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对应的能力要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抗压能力和较好的心理素质。
2.任职要求
(1)从事市场拓展、营销管理、品牌建设类工作累计5年以上。
(2)担任中央企业二级子公司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或规模相当的其他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者担任以上企业市场拓展、营销管理、品牌建设相关主管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了解掌握制造业相关政策、市场格局、技术趋势,熟悉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工作规律,具有战略思维及市场洞察分析经验和能力。
(5)特别优秀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且影响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4.相关说明
(1)公司公告要求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选聘方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公司公告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3)公司公告将综合运用面试成绩,经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可调剂相关拟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