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招聘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部保卫处
(二)岗位名称:消防管理岗
(三)专业要求
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5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12管理学
(四)生源类型:京内生源
(五)招聘人数:1人
(六)岗位职责和任务内容
1.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和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3.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4.受理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上级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协助上级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5.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遴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校纪、党纪及违法等情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熟悉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与专业能力。
4.应聘者应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可正常办理2026年就业户档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
5.硕士不超过30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②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③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⑥已报名北京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包括双肩挑辅导员和全职辅导员)的;⑦与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或其配偶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是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近亲属的配偶的。经应聘者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学校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流程
经应聘者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学校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选。
(一)线上报名
考生根据招聘启事中岗位设置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1个意向岗位报名,并选是否接受调剂。
(二)岗位调剂
招考期间,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根据通知的调剂岗位需求,自愿报名参加调剂岗位的面试。
(三)报名系统网址及二维码:
bnujghr.bnu.edu.cn
系统开放时间:3月23日-4月8日24:00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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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聘用,薪酬待遇遵照国家和学校相关待遇执行,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请应聘者按照报名规则认真阅读岗位专业要求和遴选条件后,于4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该报名系统是唯一有效的报名渠道,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相关安排会在报名系统予以通知,请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一考核环节,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均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