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工作作风和职业信誉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应急处突能力。
(四)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景区商业资源规划、招商策略和经营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招商管理体系,包括政策制定、流程优化、标准合同文本及风险控制机制。
(3)负责合作商户的日常运营监管和服务支持,优化商业生态。
(4)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和经营机制,提升资源价值和经营效益。
(5)负责本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要求: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者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后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2)一般应当具有经济管理、商务谈判、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2)具有 5 年以上招商、商务拓展相关工作经验,其中 3 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3)熟悉旅游景区商业资源开发和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有成功招商案例者优先考虑。
(4)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激励团队成员,带领团队达成业绩目标。
(5)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目标感,具备较强的商务接待能力。
(6)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