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工作作风和职业信誉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应急处突能力。
(四)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划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并监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问责。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本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要求: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者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后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2)一般应当具有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3)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4)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一般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及处理生产安全问题的能力。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