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修订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所属企业完成制度修订;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全流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动议酝酿、推荐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坚决执行“凡提四必”,对干部档案做好管理工作;
3.考核评价,组织领导干部任期制与契约化考核及各专项考核、测评;
4.协助落实干部监督制度,参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等事项的材料受理与手续办理;
5.协助进行干部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报表填报;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法学、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熟悉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等政策流程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