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法律、财务或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港股IPO秘书或证代工作经验,全程参与过港股IPO者优先。
2.精通香港上市规则与监管要求,具备优秀的信息披露、三会运作、中介协调管理能力。
3.具备丰富的公司治理与合规经验,具备法律、会计或秘书专业资格,如律师证、CPA或HKICS等。
4.中英文书面和口语流利,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文字功底强,能熟练撰写有关的测算和方案,可独立处理英文公告,沟通境外监管与机构。
5.工作细致严谨,具有前瞻性思维,执行力强,拥有优秀的人际沟通和跨部门协调能力。
6.35-45岁,形象好,为人谦和,能力优秀者可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