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修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4.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负责新入厂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监督检查部门、班组属地安全教育。
5.开展安全活动及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6.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证与员工有效沟通。
7.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8.积极引导员工安全工作理念的转变,消除制止不安全行为。
9.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要有记录。
10.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11.负责对检修作业及危险作业(动土、动火、高处作业等)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
12.负责属地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应急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掌握属地危险危害因素,落实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提出改进建议。
13.指导各工段、班组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监督检查各工段、班组安全记录、台账。
14.参与属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审核,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15.参加属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备调试,以及新工艺投产的验收,并对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6.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及其他安全管理资料。
17.负责对属地整体安全管理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上级领导的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18.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上报经理。
19.组织、参与部门应急救援演练。
20.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1.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