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司法的标准、法规,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完成法医毒物各项鉴定任务。
2、及时写出鉴定意见书,复核校对,按时签发,并对鉴定质量负责。
3、处理鉴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法医助理的培训和辅导工作。
5、完成机构分配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化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具有法医毒物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有效的上海市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人资格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录取,工资待遇可面议。
4、为人正直,恪守职业道德和遵守职业规范,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
5、亲和力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时间管理意识,能够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职位福利:五险一金、餐补、带薪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