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硬性条件
1. 硕士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2. 5—10 年及以上高中语文教学一线工作经验,有民办学校、重点中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3. 持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具备相应职称者优先。
二、专业教学能力
1. 精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与教材体系,能独立完成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情分析全流程;
2. 教学方法灵活,擅长阅读、写作、古诗文、综合性学习等模块教学,课堂氛围生动,教学效果突出;
3. 熟悉期中、期末、中考等考试命题规律,精准把握重难点,具备高效提分与培优辅差能力;
4. 能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阅读课程及特色语文活动(朗诵、辩论赛、课本剧等)。
三、班级管理与育人能力
1. 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高中学生心理特点,擅长班级文化建设与学风管理;
2. 注重立德树人,能将德育、美育、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语文教学,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3. 沟通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学生管理、家校沟通等相关问题。
四、职业素养与个人品质
1. 热爱教育事业,认同民办学校办学理念,责任心强、耐心细致、抗压能力强,适应民办学校教学节奏;
2. 师德高尚,言行规范,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 具备良好团队协作意识,积极参与教研、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学习能力强,愿意接受新教育理念与信息化教学工具。
五、其他综合要求
1. 熟练使用 PPT、Word、在线教学平台等现代化教学工具;
2. 有竞赛辅导、课题研究、论文发表、公开课展示等成果者优先;
3.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教学、教研、值班、活动组织等任务;
4. 形象气质良好,表达清晰流畅,具备较强亲和力与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