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按质量完成学校要求专职教师岗位教学工作量和部门相关工作任务。
2.掌握教授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卓有成效地开展课堂教学和教育教学改革。
3.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相关规定。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对迟到、早退或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有效教学和课堂管控。
4.根据教务处要求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
5.完成听课计划,及时提交各类教学材料。
6.负责教授课程的考试命题、批阅、登分工作。
7.主动参与各级教学、教研、科研课题研究,主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各级课题、撰写教研科研论文,提升教学、教研、科研水平。
8.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会议,教研室活动,全校性活动。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 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学历与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相关专业,有相关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