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职责:
(1)协助境内外投资项目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及管理工作,包括与秘书公司对接联系,办理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维护、变更和注销等法定程序,决议的审核与起草等;
(2)投资项目法律支持;
(3)法律研究以及法律文件的翻译;
(4)法律文件的审核;
(5)各类法律文件的归档;
(6)其他法务部门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任职资格:
(1)法学/法硕专业,硕士研究生;
(2)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境内法律职业资格;或取得境外同等法律职业资格;
(3)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特别是Powperpoint;
(5)中英文表达、阅读、书写、交流通畅,有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