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
1.负责项目来访接待及讲解工作,能够独立进行项目讲解词撰写及讲解;
2.负责接待中摄影、接待后宣传、文稿;
3.能够运用基础办公软件,处理日常工作;
4.负责接待会务准备;
5.负责重大活动的接待、讲解及礼仪接待工作。
任职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1-30岁之间,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具备1年以上讲解接待经验,从事文旅类项目、博物馆、旅游类项目的讲解接待人员优先,有博物馆讲解、社教、导游、礼仪、主持人等从业经验的优先;
3.熟悉接待礼仪,近两年内有多次接待市级及以上级别领导接待经历的优先;
4.熟知接待礼仪,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