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农业服务中队全面建设及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保持正规运行秩序;
2.组织开展以粮食、经济作物为主的耕、种、管、收全流程农业生产;
3.组织编制作物种植、农资采购、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计划和生产预算;
4.负责农机装备、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维护保养;
5.负责农机服务中队人员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绩效考核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2.具有3年以上农业生产领域从业经验、中专以上学历;
3.掌握各种农机具工作原理和操作使用规程,根据田间状况对农机具进行参数调整,会检查排除一般故障,指导农机驾驶员自行检修维修,辅助进行专业维修;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6.遵规守纪,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
8.岗位试用期6个月。
9.岗位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嫩江、北安、五大连池、富裕、讷河、绥棱、鹤岗、友谊、七台河以及河北康保、陕西渭南、吉林敦化等县市地域。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素质能力,确定具体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