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政策宣传:具备组织主题社会宣传的能力,能按照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工作;
2、新风倡导:按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宣传教育及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尚;
3、文明创建:实施全区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各类文明创建,落实全区创建工作。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31日。规划建设、广告设计、软件工程、交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学、法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方向等专业,持有C1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适应较高强度的工作任务,胜任应聘岗位需求;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违法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