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 2月24日

工程造价实习生

1000-2000元

职位描述

无经验
任职要求: 1. 有无经验均可,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2. 熟悉CA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背景优先; 3. 六日双休,节假日休息! 4.上班时间九点到五点半 4.工资面议

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街道G209(通道北路)1311

职位发布者

乔娇/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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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ogo内蒙古昆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昆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01-18,法定代表人为张燕,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02MAC6P8M882,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天府花园2号写字楼804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司恪守“客观公正,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准确了解客户期望和需求,及时与客户沟通、超越客户期望,与客户在长期合作中实现双赢、多赢;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为业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2.为招标人编制和审查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标底;3.为业主编制和审查施工图预算,为投标人编制投标预算;4.工程中间价款结算和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5.为项目业主提供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的咨询服务;6.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7.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提供工程造价临控、工程索赔、工程管理建议书或报告;8.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二)工程监理服务1.建设工程监理;2.公路工程监理;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三)招标代理服务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2.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四)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六)承接档案服务外包。2.1服务承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效率保证方案本着高效的原则,我公司在业务处理上,公司各部门(包括办公室)积极配合,保证业务的顺畅进行,确保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具体如下:1、接受委托后,根据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立即安排相应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视项目情况分若干小组,在人员配置上保证审计项目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2、根据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倒排计划,计划编排具体到每日的审计进度要求,每日检查审计项目组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审计进度的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对审计人员进行调增;3、安排一、二级复核人员提早介入,随审计进展进行复核,缩短审核程序时间;4、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立即通知委托方联系人,确定交换意见时间,交换意见定稿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于委托方委托的特别紧急事项,我公司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不超过0.5个工作日到达、接收委托项目。具体措施如下:(一)组织措施1、组建一个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各专业造价人员组成的评审项目小组。2、建立完善的进度管理体系,确保评审工作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如期完成。3、建立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明确参与人员的职能分工。4、由项目评审小组编制工程项目评审工作计划,以及详细的工作流程图。(二)经济措施1、公司对项目评审组负责人及项目评审组组成员按《公司项目组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填写《项目组工作人员考核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定的经济奖惩;2、项目评审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根据委托单位的进度要求和公司审批的项目评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评审工作除非评审项目组责任外,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惩罚。(三)技术措施1、针对评审项目特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充分运用软件及计算机电算化,从而提高效率、保证工作进度;2、重视收集、积累信息和资料并及时进行分析、整理,使之不断反馈,以指导类似或相似的工作。(四)合同措施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等合同草文本,结合定额,对影响造价的条款予以深入了解;2、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保证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2.2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保密方案公平、公正、廉洁、自律措施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财政部对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相关规定开展造价咨询业务,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相关各方利益。在造价咨询业务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采购人服务。认真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指派专人与采购人联系,促进造价咨询业务的顺利开展,在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信息反馈,采取多种方式,如会面汇报、专人传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图片、会商等。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听从采购人指挥,保证造价咨询业务有序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一)管理制度1、员工道德规范制度第一条、项目评审业务,评审人员完成评审后,必须及时向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结果,上报初步评审明细表电子版。资料不全或不祥尚不能确定部分,要在书面报告中逐项说明。第二条、整个评审过程中,禁止评审人员直接或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需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第三条、经项目负责人初步复核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联系委托单位并向委托委托报告初评结果。禁止评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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