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IPO推进:统筹公司上市筹备工作,协调券商、律所、会所等中介机构,主导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撰写,负责监管反馈问题回复及整改落实;
2、三会运作:组织筹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规范会议文件及档案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符合监管要求;
3、信息披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审核与发布,确保信息合规、准确、及时;
4、投资者关系:维护投资者及分析师沟通渠道,组织路演、业绩说明会,管理市场预期,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5、合规管理:跟踪监管政策动态,组织董监高培训,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合规风险;
6、资本运作:协助推进股权激励、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项目。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董事会事务、证券事务、法务合规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流程;
3、熟练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交易所上市规则,能独立组织三会运作,起草相关文件;
4、具备优秀的文案撰写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严谨细致,抗压能力强;
5、持有沪深北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CPA、法律职业资格证或CFA者优先;
6、有上市公司董秘、证代或董事办主任经历者优先,具备IPO项目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