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 3月24日

调解员

4000-5000元
  • 西宁城北区
  • 经验不限
  • 大专
  • 全职
  • 招1人

职位描述

知识产权业务股权业务债权债务法律服务企业服务
为助力社会和谐稳定,西宁市智调商事调解中心现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旨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心由青海省司法厅、西宁市司法局推动设立,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采用理事会管理模式与市场化运作,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接受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调解员。
三、岗位职责
1. 案件处理 :接收法院,社会等委派案件,审阅材料,评估调解可行性。
2. 主持调解 :联系当事人,组织调解会议(面谈 / 背对背 / 线上等),引导沟通,澄清事实,促进协商。
3. 促成协议 :运用调解技巧化解矛盾,协助起草、签署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
4. 衔接司法 :将成功协议提交法院申请确认;将未成功案件记录原因并退回。
5. 文书与记录 :规范制作调解笔录、协议、报告,准确录入系统。
6. 沟通协调 :与法院人员保持沟通,反馈进展,协助相关工作。
7. 职业操守 :严守中立、公正、保密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能熟练操作电子设备。
4. 年龄 22 - 6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政法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担任情形
有违法违纪记录、失信行为、被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证书、身体原因等不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简历筛选与初试、复试
中心将对报名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将收到初试通知。初试表现合格的应聘者,将被邀请参加复试。最终将综合复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新选聘的专职调解员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人民调解员证,并纳入西宁市智调商事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名册。中心将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聘用期 1 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薪酬待遇
薪酬由基本薪资 + 案件补贴构成,中心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

西宁城北区西宁创新创业园4号楼3层

职位发布者

靳蓉/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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