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2.40周岁(含)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有大中型上市企业或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具有良好的系统思维、数据统计分析精神;政历清楚、作风正派、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学习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工作地点

公司信息
公司介绍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经国务院外经贸部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是参照正处管理的市管一级国有企业,是福州市政府唯一一家驻港全资窗口企业。目前拥有正常生产经营的境内、境外子公司23家,员工5400多人。 集团境外总部设在香港,境外主要涉及经贸合作、投资发展、融资租赁、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等业务。集团境内福州总部位于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已逐步构建安保产业、交通服务产业、城市建设产业、投融资产业等四大战略业务单元。主要发展金融守押、地铁安检安保、机关、公共场所安保、城区道路泊车、公共停车场、出租车服务、清洁能源加气站、渣土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企业咨询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共12名) 华榕集团总计对外公开招聘12名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能干,爱岗敬业; 5.善于学习,能够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7.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所应聘职位的行业政策等; 8.报名人员已取得相关院校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全日制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9.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以2019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所任职单位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11.各方面条件优秀者,院校、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更新于 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