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岗位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旗下子公司东方歌舞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1、拓展东歌品牌B端合作及媒体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团购、品牌冠名、异业合作等,搭建可复用的合作矩阵,维护合作方;
2、能够撰写品牌合作方案,促成合作的落地执行;
3、针对公司受众进行分析,制定渠道拓展计划,持续优化合作模式;
策划公司品牌活动,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资格条件:
1、5年以上演出行业经验,了解演出市场和品牌市场,能够敏锐地捕捉合作契机;
2、有成功的演出商业合作案例,擅长商务谈判达成合作;
有丰富的品牌资源和企业资源,整合营销服务项目。
岗位要求:
1、能够独立策划、撰写商务合作PPT方案,开拓客户资源;
2、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媒体和商业玩法有一定的敏感度;
3、有演出相关经验,有责任心,沟通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