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职位已失效,看看其他机会吧

专职辅导员

4000-8000元
  • 武汉汉南区
  • 经验不限
  • 硕士
  • 全职
  • 招5人

职位描述

大学职业学校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5名,从事高职学院学生工作。
1.所学专业不限。2.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我校专科学生所开课程专业者优先。硕士研究生硕士 30周岁以下,有学生管理经验或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中共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适应驻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毕业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以及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考生应据实填写和提供报名材料,学校依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笔试环节。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1.党员提供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2.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形式。笔试拟以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思想素质、文字表达、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环节。
教师岗:采用无学生试讲方式,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职辅导员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将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 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综合考察并出具现实表现考察报告。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会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教师岗位经考核合格按照学校同岗位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专职辅导员岗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级标准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表现优秀的,符合学校下一年度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鼓励参加入编考试。
查看全部

工作地点

武汉汉南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职位发布者

杨玲/人事经理

立即沟通
湖南普瑞众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单位提供专业的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管理外包(HRBPO)服务。秉承专业、专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汇集业内精英,凭借着专业高效的项目服务团队、人性化的员工管理及关怀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