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概述: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督导办工作,构建适配高职教育和航空专业特色的教学质量督导体系,统筹全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督导、检查、评估与改进工作,监督学校办学方向和教学行为规范,为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和办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优化。
岗位职责:
1.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结合高职院校办学特点和航空类教育规律,完善督导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2.负责学校专兼职督导员队伍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与激励工作,组建适配“三航一弹一核”专业的督导专家团队,明确督导分工并提供工作保障。
3.统筹全校教学督导实施工作,覆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教学、顶岗实习等全教学环节,重点监督航空实训教学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协调解决督导工作中的跨部门问题。
4.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及专项督导调研,针对航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高职教育“岗课赛证”融合要求。
5.汇总分析督导工作数据和反馈意见,编制《教学督导简报》,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学部门反馈教学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导-反馈-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6.组织督导工作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学习先进高职院校督导经验,结合学校民办办学实际优化督导模式,提升督导队伍专业能力和工作效能。
7.对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工作要求,完成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督导相关数据上报、材料提交等工作,接受上级督导检查。
8.建立并管理学校教学督导档案,规范督导记录、报告、整改材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教学督导相关的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学历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优先,航空相关专业或教育管理专业背景优先。
2.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或教学督导工作经验,有航空类高职院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业能力: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质量评价体系,熟悉航空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要求,具备较强的教学问题诊断、分析和解决能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督导方法和工具。
4.综合素质: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统筹规划能力;责任心强,能高效推进督导工作落地,适应民办高校的工作节奏。
5.其他要求:熟悉国家和地方关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